香港至大陆线
本页列示各渠道基础运费的计费标准,详细计费标准请点击查看基本说明。
如无特殊说明,基础运费的计费单位均为200g,不足200g按200g计算。
渠道 | 购物网站->香港仓库->客户大陆地址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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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费 | 说明 | 会员折扣 | ||
HC1:香港-大陆,普通货品 | 首重1kg:85元 续重0.2kg:17元 |
有关税补贴,支持合箱 适用于单价<1000元的物品 |
有 | |
HC2:香港-大陆,贵重物品 | 首重1kg:99元 续重0.2kg:19.8元 |
有关税补贴,支持合箱 适用于单价<2000元的物品 |
有 | |
打包要求 | ||||
物品类别 | 说明 | 重量范围 | ||
食品、饮料 | 泡芙、坚果、干果、零食、咖啡、巧克力及婴儿食品8件内 | <3KG | ||
保健品 | 维他命、螺旋藻、鱼油、钙片、维生素、益生菌、蛋白粉等6件内 | <3KG | ||
母婴用品(非电) | 奶瓶、奶嘴、尿片、护理产品、水杯、水壶、女士护垫等6件内 | <4KG | ||
家纺用品 | 枕头、被套、床单等家纺类2件内 | <4KG | ||
洗护用品 | 沐浴液,洗发液,护发素,香皂,洗手液等(不含面部使用的产品)6件内 | <3KG | ||
玩具 | 小型智力玩具、小型玩具公仔、小型玩具车等6件内 | <2KG | ||
服装 | 外套,夹克,大衣,羽绒服等外衣类1件不可混搭(另需补税60元);短袖,衬衫,T恤,短裤等3件内;童装6件内(外套除外);皮带1件;围巾2件内 | <3KG | ||
鞋/靴 | 运动鞋,高跟鞋, 凉鞋, 皮鞋(另需补税60元), 皮靴(另需补税80元)等1双; | <3KG | ||
普通护肤、化妆品 |
1.面霜、粉底液、眼霜、乳液、化妆水等正装限2瓶(注意:大牌护肤品限1支); 2.口红、唇彩、腮红、高光、眼影、睫毛膏、防晒霜、粉饼、散粉等其他彩妆限3支(注意:大牌彩妆限1支); 3.卸妆水、洗面奶、身体乳、护手霜等限4支; 4.护肤套装、彩妆套装限1套; 5.香水、精华限1瓶 |
<2KG | ||
首饰 | 项链,戒指,耳环,手环等配饰2件内 | -- | ||
包包 | 包包800元以下可以发(超免税额度需补税并提供货值证明) | -- | ||
小型电子产品 | 耳机、剃须刀、耳温枪、吸奶器、洗脸刷、吹风机、电动牙刷等1件;手表按件计费150元/个(限值1000元);拍立得相机需联系客服确认 | -- | ||
不能清关物品 | 近期更新见公告说明、一线奢侈品牌、手机数码类产品、二手货品、奶粉、书籍类、易碎物、CD、卡片、唱片、安全座椅、空气净化器、扫地机、吸尘器、各种汽车、摩托车配件及其附件、厨具配件、电脑配件等以及其他海关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;详情见禁运清单 | |||
注意事项 | ||||
1.收货人姓名与身份证上必须一致;收货人名/收货人地址/电话任一重复即为重复收件人,重复收件人单批不超2票 2.严格按照打包要求,超过自动分箱,每个包裹限1000元,符合个人自用 3.提交订单时需如实填写货物信息,如因申报不实际造成的扣货或者查验将由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4.未提及的品牌或品类不确定是否可以发货和打包要求,可以联系客服核实,否则产生的退运、税费包括因分箱产生的多余费用等需要客户自己承担! |
该标准更新于2024年11月7日,以必得转运库房称重计费时间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