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至香港线
本页列示各渠道基础运费的计费标准,详细计费标准请点击查看基本说明。
如无特殊说明,基础运费的计费单位均为500g,不足500g按500g计算。
体积费相关说明如下:
3边长度总和等于或超过110CM,包裹以实重及体积重作比较,以较重者计算运费 (上限为实重1.5倍);如体积重比实重大于5倍或以上,则以体积重计费,不设上限。
3边长度总和等于或超过250CM,以体积重计费,不设上限。
体积重计算方式:(长*宽*高)/6000
渠道 | 购物网站->德国仓库->香港仓库->香港客户地址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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途径 | 资费 | 说明 | ||
DH1:德国-香港,自提 | 客户上门自取 | 首重45元/500g 续重18元/200g,不足200g按200g计 |
有体积费,不支持合箱,不支持减重,积分不可用 本渠道仅支持客户自行前往香港仓库提取包裹 点击查看自提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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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H2:德国-香港,顺丰 | 港内顺丰到付 | 首重50元/500g(含5元填单费用) 续重18元/200g,不足200g按200g计 |
有体积费,不支持合箱,不支持减重,积分不可用 本渠道仅支持香港境内顺丰到付,顺丰快递费由客户自行承担。 如需寄付需要备注,快递费按1:1人民币收取(暂不支持寄付) |
该标准自2024年10月20日启用,以必得转运库房称重计费时间为准。